民企参与PPP有望迎政策鼓励

时间:2018-04-19 09:27:56

   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日前从业内获悉,在继续规范引导的同时,政策层面将推动PPP条例尽快出台。此外,将在项目推介、示范评选、资金安排、融资支持等方面给予民营企业进一步支持,进一步优化中国PPP基金投资方式,加大对民营企业及重点领域的投资倾斜力度,以提高民营企业的参与度。

   近年来,我国PPP取得显著成效。财政部PPP中心数据显示,截至2017年12月末,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7137个、投资额10.8万亿元,与2016年12月末相比,同比净增项目2864个、投资额4.0万亿元。

   此外,从2014年起,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部委每年推出一批PPP示范项目,已累计推出四批共1093个项目、投资额2.5万亿元。截至今年年初,在前四批示范项目中,已签约落地项目847个,投资额2万亿元,落地率77.5%。落地项目中,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425个、投资额7377亿元,分别占比50.2%和36.9%。

   示范项目中,民营企业占比率不断提升。不过,业内指出,总体而言民间资本参与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。

   记者了解到,下一步,在政策层面,将促发展和防风险并重,进一步优化PPP环境,推动PPP条例尽快出台,完善税收、会计等配套政策和制度体系,同时,在项目推介、示范评选、资金安排、融资支持等方面给予民营企业进一步支持,提高民营企业的参与度。还将推动中国PPP基金进一步优化投资方式,加大对民营企业及重点领域的投资倾斜力度,更好发挥“引导、规范、增信”作用,撬动社会资本加大公共服务领域资金投入,为PPP项目提供更大融资支持。

   中国PPP基金于2016年3月注册成立,注册资本1800亿元,其中财政部出资150亿元。据财政部介绍,截至2017年底,基金累计批准投资项目101个,项目总投资7286.58亿元,其中基金拟投资额492.5亿元,已向29个项目拨付资金82.7亿元。

   地方层面,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出台对民间资本的鼓励政策。例如,河南省日前下发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的实施意见,对已经采取PPP模式的存量项目,经与社会资本方协商一致,在保证有效监管的前提下,可通过股权转让等多种方式,将政府方持有的股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民营企业。

   业内指出,不能否认,PPP在带动区域发展、引领行业破冰、发挥增信作用、复制经验做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。不过,PPP毕竟属于新生事物,在快速发展的同时,部分地方确实出现了借PPP变相举债融资等走偏变异现象。

   对此,财政部始终坚持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,多措并举,推进项目规范运作,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。2017年以来,财政部出台一系列政策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,划清政府购买服务与PPP的边界,明确PPP规范运作的底线。部署PPP规范发展工作,组织各地进行全面自查。统一新项目入库标准,集中清理已入库项目等。

   按照财政部要求,此次集中清理的完成时限是今年3月31日。逾期未完成清理工作的地区,由财政部PPP中心指导并督促其于30日内完成整改。记者了解到,目前,PPP项目库的清理已近尾声,一些不规范项目被清理出库。

   业内指出,伴随清库的完成,PPP项目推进也会逐渐回归常态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等政策也将起到引导作用。此外,在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中,PPP条例已经再次被列入。综合来看,PPP将会迎来更加规范、更有质量的发展。

   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对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表示,他注意到,在日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,明确提出创新投融资方式,规范运用PPP模式,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民生事业。在他看来,这说明作为投融资模式的创新,PPP依然受到政策支持。而PPP条例继续列入立法计划,未来PPP将有法可依、更加规范,预计下半年立法进度有望加快。

   他表示,“下一步重点还是规范发展,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。”

   金永祥还建议,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,必须在项目端发力,尤其是项目现金流的问题要解决。价格体制改革、收费项目应成为下一步PPP改革的重点。

  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,要提高政社合作的质量,必须用共建共治共享的思想来指导,把政府、社会资本两方之间的合作转化为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合作,在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平台、相关企业、相关融资方、相关中介、相关动迁居民、相关受益居民等主体之间,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规则、程序,并达成广泛共识,并在政府、市场、社会三者复合关系框架内,形成可执行的经济契约和社会契约。